公告日期:2017-04-27
证券代码:836791 证券简称:英特莱 主办券商:华创证劵
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5月18日14时30分
结束时间:2017年5月18日15时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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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七)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第一工业区140栋六楼
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7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审议《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7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报酬》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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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17年05月18日14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第一工业区140栋六楼深圳市英
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深圳市罗湖区莲塘街道国威路第一工业区140栋一楼,六楼
联系电话:0755-25820666 传真:0755-25724777
联系人:纪忠伟
(二)会议费用: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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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英特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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