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27
公告编号:2020-011
证券代码:836782 证券简称:正大龙祥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正大龙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追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公司向哈尔滨药博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药品,交易金额为1,137,967.31元。(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0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追认关联交易》
议案。
回避情况: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文红、张雪、张文芳、张文奇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因非关联董事不足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哈尔滨药博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住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鑫天食品北、萧红大街东 212 米办公楼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鑫天食品北、萧红大街东 212 米办公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际控制人:张文红
公告编号:2020-011
注册资本:30,000 元
主营业务:药品零售,销售化妆品、卫生用品、医疗器械、日用百货、消毒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剧毒品)、母婴用品、电子产品(不含计算机信息安全产品)、粮食(不含预包装食品),会议及展览服务,食品经营。
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哈尔滨药博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股东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商业行为,交易价格按照市场方式确定,定价公允合理。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哈尔滨药博士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销售药品,交易金额为1,137,967.31元。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商业行为,依照市场公允价格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以及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哈尔滨正大龙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哈尔滨正大龙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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