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4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6782 证券简称:正大龙祥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哈尔滨正大龙祥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规定的准则实施日起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变更说明如下:资产负债表:
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将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将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将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将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将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利润表:
公告编号:2019-011
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在“财务费用”行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股东权益变动表:
在“股东权益内部结转”行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依照财政部发布的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相应变更财务报表格式,并编制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2019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告编号:2019-011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不存在追溯调整事项,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无实质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主要数据的影响如下:
(2017)年12月31日和(2017)年度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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