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30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6777 证券简称:龙之泉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作方介绍
甲方:成都龙泉鑫通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音乐广场洪升路大福商场四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辉
乙方: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家祥
地址:成都经开区车城东六路338号
二、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于2016年12月就共同开发位于龙泉镇公园路二段权
证号为龙国用(2003)字30623号的国有土地(面积16.53亩)达成
一致意向,并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由于土地规划调整,项目未能按期实施,现乙方要求退出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乙方退出,并签订解除《合作开发协议》的协议。
本协议的解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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