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泉:关于解除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龙之泉资讯
2017-11-30 16: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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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11-30

公告编号:2017-025



证券代码:836777 证券简称:龙之泉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开发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合作方介绍



甲方:成都龙泉鑫通房地产开发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音乐广场洪升路大福商场四楼



法定代表人:李强辉



乙方: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钟家祥



地址:成都经开区车城东六路338号



二、协议内容



甲乙双方于2016年12月就共同开发位于龙泉镇公园路二段权



证号为龙国用(2003)字30623号的国有土地(面积16.53亩)达成



一致意向,并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由于土地规划调整,项目未能按期实施,现乙方要求退出合作,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乙方退出,并签订解除《合作开发协议》的协议。



本协议的解除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成都龙之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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