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1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九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豪特节能”或“股份公司”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金证券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国金证券本期参与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参与辅导的人员包括:谢丰峰、连昱、尹荟雅、许强。以上四位辅导人员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金证券与豪特节能签订了辅导协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日完成辅导备案,
辅导工作小组通过集中办公、邮件、电话、即时网络通信、走访等方式就辅导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与股份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沟通协调,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按照辅导计划进行了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辅导工作小组对股份公司重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变化情况、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了核查;
3、辅导工作小组对公司的新增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权属进行了核查;
4、辅导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中介协调会议,会议对辅导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评估,就法律事项、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等方面的重点事项进行了跟踪落实;
5、辅导工作小组对股份公司的业务经营发展情况进行了核查,针对公司的优势及生产经营的特点,协助股份公司制定有利于其健康发展的目标和规划,明确主营业务和核心竞争力,以满足发行审核条件;
6、辅导工作小组继续推进股份公司募投项目的工作进度,如督促公司尽快完成可行性研究并进行备案等;
7、辅导工作小组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勤勉尽责义务;
8、辅导工作小组督导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勤勉尽责义务,持续向公司传达资本市场的最新监管动态。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市金杜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期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金证券为豪特节能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进行。辅导期间,辅导工作小组按照《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的要求,与豪特节能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积极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对辅导中的重点领域和内容进行研讨,确定了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公司目前经营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储备项目和签约项目稳步增长,公司的项目实施涉及与不同地方政府合作。公司为符合 IPO 的申报要求,需要不同政府出具各类无违规证明,由于政府部门出具无违规证明需要相关流程以及沟通时间,前期存在有无违规证明开具时间没有覆盖申报期的情况,中介机构已经与企业确定需要开具的无违约证明清单,并督促企业及时与相关政府部门协商开具相关证明,以确保不影响公司的 IPO 申报进度。辅导项目组将在后续持续开展相关情况的尽职调查,持续跟踪解决情况,本次辅导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本期辅导工作按计划进行,辅导工作小组对豪特节能进行了持续尽职调查,多次召开中介协调会议,对辅导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公司成立发展以来,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是逐步完善的过程,不同部门的内部控制制度由各自部门负责起草,经审批后执行,而公司目前尚未汇总编制集团公司统一的内部控制制度,未形成体系文件。下一阶段辅导工作中,辅导工作小组将继续督促公司汇总目前正在执行有效期的内部控制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
三、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参与辅导的人员包括:谢丰峰、连昱、尹荟雅、许强,以上四位辅导人员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公司现有制度尚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更新和完善,辅导机构将与公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法律及其他业务。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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