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10-08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豪特节能”或“股份公司”或“公司”)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国金证券”)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国金证券与豪特节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国金证券为承担本期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国金证券本期参与辅导的人员未发生变化。截至目前,参与辅导的人员包括:谢丰峰、连昱、尹荟雅、许强。以上四位辅导人员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国金证券与豪特节能签订了辅导协议,于 2020 年 12 月 28日完成辅导备案,
辅导工作小组通过集中办公、邮件、电话、即时网络通信、走访等方式就辅导工作中的各项问题与股份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积极沟通协调,开展辅导工作。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工作小组进行了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2、辅导工作小组对股份公司重要客户、供应商,股份公司主要股东及主要关联方进行了网络核查;
3、辅导工作小组对股份公司的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权属进行了核查;
4、辅导工作小组多次召开中介协调会议,会议对辅导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评估,就财务会计管理体系、内控制度等方面的重点事项进行了跟踪落实;
5、辅导工作小组督促股份公司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集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6、辅导工作小组核查了股份公司在公司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转让、增资扩股、资本验证等方面是否合法有效,产权关系是否明晰,股权结构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7、辅导工作小组对股份公司业务及行业情况进行了核查。针对公司生产经营的特点,辅导工作小组查阅了行业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进行访谈,并通过多种渠道对公司产品、市场情况进行了分析;
8、辅导工作小组督导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相应的勤勉尽责义务。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北京市金杜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亦为本期辅导的专业机构,配合国金证券为豪特节能提供专项辅导及日常辅导工作。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按照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进行。在此期间,辅导工作的重点是根据《首发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协助公司完善各项内控制度,多次召开中介协调会议,对辅导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与豪特节能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沟通,同时积极与其他中介机构沟通,对辅导中的重点领域和内容进行研讨,确定了一些难点问题的解决方案,并将在后续持续开展相关情况的尽职调查,并督促公司整改规范,本次辅导达到了预期效果。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公司已基本确定募投项目的投资方向,并就募投项目用途及投资规模进行讨论,但募投项目所需的场地尚未取得,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尚未完成。辅导机构将督促公司完善募投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并尽快取得募投所需的场地及协助其取得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公司已建立相对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够严格遵照执行,但与上市公司标准相比仍需不断规范和完善。辅
导工作小组将在下一步阶段辅导工作中继续督促辅导对象严格执行相关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
三、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安排
在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中,参与辅导的人员包括:谢丰峰、连昱、尹荟雅、许强,以上四位辅导人员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正式从业人员。公司现有制度尚需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更新和完善,辅导机构将与公司相关人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财务、法律及其他业务。
(本页无正文,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豪特节能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进展报告(第七期)》之签字盖章页)
辅导人员签字:
谢丰峰 连 昱
许 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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