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翔新材: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远翔新材资讯
2022-03-16 18: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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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3-16

证券代码:836763 证券简称:远翔新材 主办券商:华创证券
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1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对纳入评价范围的高风险领域和单位进行评价。评价过程中,采用了个别访谈、穿行测试、抽样和比较分析等适当方法,广泛收集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及运行有效的证据,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分析、识别内部控制缺陷,发现不足,落实整改。公司持续对各部门和公司进行日常监督和
专项检查。同时公司定期根据审计结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法规要求,梳理并完善公司内控体系,保持了内控体系的有效性。

在董事会和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参照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规定,已经建立起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从公司治理层到各业务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

(一)内部控制评价的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

包括:福建远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控股子公司福建固锐特硅材料有限公司、福建中科远翔纳米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福建远驰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

2.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公司从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和内部监督
五个方面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总体情况进行了独立评价。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资金管理、采购管理、生产管理、销售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发、关联交易管理、信息系统控制管理等。

具体评价结果阐述如下:

(1)控制环境

①治理结构

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董事会为决策机构、经理层为执行机构、监事会为监督机构的运行体制,明确了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

股东大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确保所有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确保所有股东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

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管理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监督负责,确立内部控制的政策和方案,监督内部控制的执行。公司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委员会,依法设置了规范的人员结构和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其中审计委员会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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