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08
公告编号:2021-005
证券代码:836759 证券简称:千江高新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新增承诺事项情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1200794673767F
承诺主体名称 刘小锋 李会宁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终止挂牌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回购股份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第 10 个
承诺有效期
自然日(含) 止
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回购责
承诺履行期限
任履行完毕之日
承诺结束日期 其他 回购责任履行完毕之日
公告编号:2021-005
二、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刘小锋、李会宁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
基于肇庆千江高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简称“公司”、“挂牌公司”)拟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小锋、李会宁承诺: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2、未出席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未对《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送达有效的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股东;
4、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5、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7、自股东首次知悉拟终止挂牌事宜或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的股份数量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和方式
1、回购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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