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吉特:北京伯彦律师事务所关于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摘牌奥吉资讯
2022-07-29 16:4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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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2-07-29


北京伯彦律师事务所

关于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伯彦见意字[2022]第 7 号
致: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伯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律师接受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出席公司本次召开的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所律师本着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审查了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资料。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为召开本次股东大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
年 6 月 29 日作出决议,并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中刊登了《奥吉物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出席对象等事项予以公告,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超过 20 日。

2022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发布《关于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地址
变更的公告》。公告称,2022 年 7 月 23 日,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疫
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7 月 22 日,兰考县在例行滚动核酸
筛查中(20 混采)发现初筛阳性。自 2022 年 7 月 23 日起,兰考县
辖区内部分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和中风险地区,并实行了管控措施。考虑到当地疫情影响,为保证本次会议的正常召开,公司决定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登记地点变更为:河南省洛阳市高新区辛店镇马赵营村洛阳奥吉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公司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及登记地点变更外,已披露的《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无其他更改。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2 年 7 月 27 日下午 3 时 00 分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政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股东

根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签名表,出席股东共计 3 名,代表股份 39,393,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31.62%,以上股东是截止
2022 年 7 月 22 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
公司股东。

经验证,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的资格均合法有效,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其他出席会议人员

经验证,其他出席会议人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本所见证律师,均具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合法资格。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议案,公司已经在 2022 年 6 月 30 日发出的
会议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所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出席会议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的 8 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逐项、逐个予以表决,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39,39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二)《关于奥吉特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39,39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39,393,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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