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嘉泽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反馈意见回复
嘉泽股份资讯
2018-02-13 16:1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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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2-13

深圳市嘉泽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推荐深圳市嘉泽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挂牌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书面回复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贵公司下发的《关于深圳市嘉泽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挂牌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以下简称“反馈意见”)的要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嘉泽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泽股份”或“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主办券商,已会同拟挂牌公司对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现就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逐条报告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反馈意见回复中使用的简称与公开转让说明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反馈意见回复财务数据保留两位小数,若出现总数和各分项数值之和位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1







一、公司特殊问题



1、公司存在外销收入。(1)请公司补充披露内外销收入的确认时点、依据、金额及占比等,并说明境外销售是否受汇率影响造成汇兑损益,公司是否采取金融工具规避汇兑风险,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其对应策略。(2)请公司补充披露针对外国客户的营销策略,结合报告期内与国外客户的合作情况补充说明与国外客户合作的稳定性。(3)请公司按照主要出口地区补充披露外销收入构成,并结合主要出口国政治、经济环境等,分析公司境外销售收入变动趋势及可持续性。(4)请主办券商和会计师补充核查公司境外销售的合同及凭证(包括不限于报关单),并说明对于外销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履行的尽调程序,并对外销收入的真实性及完整性发表专业意见。



回复:



(1)请公司补充披露内外销收入的确认时点、依据、金额及占比等,并说明境外销售是否受汇率影响造成汇兑损益,公司是否采取金融工具规避汇兑风险,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及其对应策略。



公司销售收入分为内销和外销两部分组成,如公开转让说明书“第四节公



司财务/一、报告期的审计意见、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及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三)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15、收入”部分所述:



“营业收入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



(1)一般原则



销售商品



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售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



2







对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



1)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 交易的完工程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如果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则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的劳务收入,并将已发生的劳务成本作为当期费用。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如预计不能得到补偿的,则不确认收入。



(2) 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内销收入



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在所有权转移或实际交付并经客户验收时确认销售收入;



外销收入



根据销售合同的约定,按发货并完成报关出口手续时确认销售收入;



供劳务收入



合同签订且服务完成时确认收入。”



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为上下游企业提供供应链管理服务,包括资信调查、保险、商检、仓储、物流、报关退税等综合类商业服务。公司制定此收入确认政策,是由于深圳嘉泽从事的是供应链管理业务,为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提供货物流匹配及资金融通业务,深圳嘉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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