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30
公告编号:2020-025
证券代码:836739 证券简称:赛弗道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9 年 9 月 12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9 年 5 月 1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
二、 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 (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泰州市鑫海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爱红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陆志勇、朱德华律师事务所
(二) (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林豪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琴、泰州君谊律师事务所
(三) 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鑫海投资于 2017 年 1 月 18 日,将位于泰州市海陵区金东路 118
公告编号:2020-025
号的厂房、办公楼出租给本公司,租赁期限自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止,年租金为 1,330,020.00 元,当年 4 月 1 日前
预付下一年度租金,但公司承租房屋后至今未支付租金。
(四) 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鑫海投资在诉讼中请求公司向鑫海投资支付房屋租金等暂计人
民币 2,660,040.00 元,包括从 2017 年 4 月 1 日起至实际交还房屋之
日止按每年租金人民币 1,330,020.00 元计算的租金;违约金人民币798,012.00 元;以及鑫海投资支付的诉讼律师费人民币 138,322.00元。
(五) 案件进展情况(如适用):
泰州市鑫海投资有限公司撤诉。
三、 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经营及财务方面的影响
(一) 本次诉讼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积极、合法、合规地主张和维护自身权益,妥善处理本次诉讼。
(二) 本次诉讼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目前各项经营业务正常开展,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 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泰州市海陵区人民法院传票案号 2019 苏 1202 民初 2806 号
公告编号:2020-025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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