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弗道: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赛弗道资讯
2020-04-17 17: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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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36739 证券简称:赛弗道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
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依照《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法律法规规定定向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二章 募集资金存储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 金专户”)集中管理,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作为认购专户,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 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五条 公司应当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规定的时间要求与主办券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应当将募集资金集中存放于专户;
(二)商业银行每月向公司出具银行对账单;
(三)公司、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上述协议在有效期届满前因主办券商或商业银行变更等原因提前终止的,公司应当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两周内与相关当事人签订新协议。

第六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
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及时、完整地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内。
第七条 除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外,公司不得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其他银行账户(包括但不限于基本账户、其他专用账户、临时账户)。公司开设多个募集资金专户的,必须以同一募集资金运用项目的资金在同一专用账户存储的原则进行安排。募集资金专户数量(包括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设置的募集资金专户)原则上不得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个数;募集资金专户的设立和募集资金的存取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第三章 募集资金使用

第八条 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
第九条 公司募集资金原则上应当用于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不得有如下行为:
(一)募投项目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
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二)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通过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方式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四)将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关联人使用,为关联人利用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
(五)违反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十条 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 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者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十一条 公司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的支出,均先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经该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财务负责人审核,并由总经理/董事长签字后,方可予以付款;总经理/董事长应该严格按照董事会的授权范围、 董事会议事规则、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审批,超过审批权限的,应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第十二条 在支付募集资金使用项目款项时应做到付款金额、付款时间、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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