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弗道:监事会议事规则
赛弗道资讯
2020-04-17 17:0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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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36739 证券简称:赛弗道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0 年 4 月 17 日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宗旨

第一条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提高监事会工作效率,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监事、监事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保障,公司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干预或干扰监事和监事会正常行使职权。


第三条 监事会主席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并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指定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二章 监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形式选举产生。

第五条 监事会应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 检查公司财务;

(三) 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本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 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

(六) 向股东大会提出议案;

(七) 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 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 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第七条 监事会每六个月至少召开 1 次会议。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5 日
前以专人送出、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临时会议通知应当在会议召开 3 日前以传真、电子邮件、邮寄等方式书面送达全体监事。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

第八条 召开临时监事会的,应当直接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 提议监事的姓名

(二)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三)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

(四)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五)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第九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共同推举 1 名监事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十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 举行会议的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 事由及议题;

(三) 发出通知的日期。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 1/2 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在保障监事充
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监事会会议可用传真、视频等通讯方式进行表决,并由参会监事签字。

第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监事本人出席,监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
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监事会,委托书中应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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