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弗道: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赛弗道资讯
2020-04-17 16:5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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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17


证券代码:836739 证券简称: 赛弗道 主办券商:德邦证券

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 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赛弗道管道股 第一条为维护江苏赛弗道管道股份有限公司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和“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条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及财务 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其他董事会认定的高负责人。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级管理人员。
财务负责人不得在公司的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
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公司
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
职。

新增条款 新增一条,即第十八条,后续条款顺序依次
顺延

第十八条公司股份总数 3000 万股,均为普通
股。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 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 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方式增加资本: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一)向社会公众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份时;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国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务院证券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
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 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份:(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二)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 励;(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工;(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 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一)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
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公司债券;(二)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 权益所必需。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 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项、第(五)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 的,可以经三分之二以上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 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
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三)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 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 项、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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