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1
公告编号:2017-031
证券代码:83673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2017年12月11日公司股票以4.00元/股的价格成交1,000,000
股,以4.2元/股的价格成交640,000股,以7.90元/股的价格成交
7,986股。协议转让方式下,股票当日换手率超过10%。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关注问题及结论
关注问题:
1.前期披露信息是否需要更正/补充;
2.近期公共媒体是否报道了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或预计将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是否买卖公司股 公告编号:2017-031
票。
核实对象:全体股东、公司在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实方式:电话、口头询问等方式。
核实结论:
1、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需要更正、补充;
2、公司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
3、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2017年12月11日,公司股东上海科丰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将其持有的1,647,986股公司股票分别以每股4元、4.2元、7.9元的价格转让给金凤霞。
(二)公司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合理解释
本公司为协议转让的挂牌企业,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系市场主体各方之间的自主投资行为所造成。公司不存在违反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规则的行为。
(三)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的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 公告编号:2017-031
没有任何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份转让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挂牌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无。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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