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2-08
公告编号:2017-002
证券代码:836731 证券简称:盛邦安全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前期一致行动人关系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控制权,提高决策效率,公司9名自然人股东刘晓薇、陈四强、韩卫东、王润合、周华金、田淑芳、孙贞仙、何永华、周芸芸与股东权晓文于2015年11月20日分别签订《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提案及决策方面保持一致,如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以权晓文的意见为准。《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后,权晓文及其9名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90.84%的股份。
一致行动人关系建立后,上述各方均遵守了《一致行动协议》的约定,未发生违约情形。
二、一致行动人关系的解除情况
2017年2月6日,经友好协商,股东周芸芸与权晓文于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双方解除《一致行动协议》约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双方作为公司股东,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除此之外,股东权晓文与上述8名自然人股东签订的《一致行动协议》仍然有效,继续保持上述一致行动人关系。
三、一致行动人关系解除对公司的影响
股东权晓文与周芸芸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0.96%(直接持股比例为48.09%,通过北京远江高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间接 公告编号:2017-002
持股比例为2.87%),股东权晓文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对公司经营决策依然具有实际控制力,权晓文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股东权晓文与周芸芸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权晓文与其余8名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持有公司1,318.80万股,持股比例为90.07%,权晓文与其余8名自然人股东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内容未发生变化。
股东权晓文与周芸芸解除一致行动人关系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目录
1、《<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2、《一致行动协议》。
远江盛邦(北京)网络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 2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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