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新科技: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法按时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及存在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摘牌豫新资讯
2020-04-30 00: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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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4-2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法按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

及存在终止挂牌的风险提示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平安证券”“主办券商”)作为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豫新科技”,“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等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过程中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风险事项类别

☐涉及重大未决诉讼仲裁 ☐停产、破产清算等经营风险 ☐重大债务违
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
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
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
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 其他

(二)风险事项情况

挂牌公司作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已经被法院裁定破
产。2019 年 11 月 19 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2019】豫 05 破 2-2 号公告宣告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破产。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指定具备证券从业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 2019 年度审计报告,同时主办券商没有收到破产管理人的年报披露预约申请及年报编制计划,因此2019 年审计报告及年报预计无法披露。

二、风险事项进展情况(如适用)

公司目前处于资产变价阶段,破产进展工作缓慢。目前破产管理人及公司未启动 2019 年年报编制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的,自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仍未披露年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终止其股票挂牌。目前公司、破产管理人及安阳中院未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也未编辑2019年年度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披露,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督促挂牌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履行自身职责,维护股东及客户利益,同时提示破产管理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披露,公司存在被终止挂牌的风险。主办券商提示投资人关注公司破产进展及年报披露情况,积极维护自身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风险提示公告

(二)日常沟通信息资料
(三)其他材料。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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