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6
公告编号: 2019-025
证券代码: 836728 证券简称: 豫新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因破产事项尚在进行中,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
常波动,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
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豫新科
技,证券代码: 836728)于 2019 年 8 月 23 日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发布了《 停牌公告》(公
告编号: 2019-022),公司股票自 2019 年 8 月 26 日起停牌。
原定不晚于 2019 年 11 月 24 日恢复转让。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作出
( 2019)豫 05 破申 3 号民事裁定书,受理公司的破产清算
申请,指定河南同心会计师事务所作为破产管理人。
2019 年 11 月 7 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持召开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公告编号: 2019-025
2019 年 11 月 19 日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
【 2019】豫 05 破 2-2 号公告,认为豫新科技不能偿还到期
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法定破产条件,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
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宣告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破产。
由于本次破产流程尚未完成,预计在原定最晚恢复转让
日 2019 年 11 月 24 日前无法恢复转让,为保证公平信息披
露,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
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
股票将继续暂停转让, 延期后预计股票恢复转让是最晚时点
为 2020 年 2 月 24 日。 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
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豫新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
2019 年 11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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