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19
贵州梵净山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及监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规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不需要其他相关部门批准及履行相关必要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2日09时00分。
预计会期0.5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5月8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贵州驰铭律师事务所龙秀光、赵信子律师。
(七)会议地点
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梵净山生态农业科技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关于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的《2018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9-005)、《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9-006)。
(四)审议《关于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关于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的持续经营及股东各方长远利益,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将滚存以后年度分配。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在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之销售商品的金额时,没有对关联方贵
联交易金额少于2018年实际发生金额。公司在预计2018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关联担保金额时,没有对贵州梵净山生态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怀化年利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际控制人宁凯林进行预计。因此对上述关联交易予以补充确认。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补充确认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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