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22
证券代码:836722 证券简称:新东锦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上海新东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NEW TOHKIN FOOD CO., LTD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157号7-8楼)
二零一七年九月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 录
公司声明......2
目录......3
释义......4
第一节 公司基本信息......5
第二节 本次发行计划......6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21
第四节 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23
第五节 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26
第六节 本次发行参与机构......27
第七节 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声明...... 29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本发行方案中相关词语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
行)》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
则(试行)》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新东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系统、全国股份转让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本公司、新东锦、发行人 指 上海新东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魅力厨房 指 魅力厨房(无锡)食品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本次定向发行 指 新东锦向特定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现有股东 指 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认购对象 指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
华福证券、主办券商(主承销商)指 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主办
券商、主承销商
律师、律师事务所 指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会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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