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7-08
证券代码:836721 证券简称:美润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必要程序。
(四)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07月24日10时。
预计会期0.5天。
(五) 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 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7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 会议地点
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鉴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经过慎重考虑并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双方拟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附生效条件的《关于解除<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前述解除持续督导相关事宜的协议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议案
经与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和友好协商,公司拟聘请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主办券商,并就签署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达成一致意见,《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说明》议案
由于公司拟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操作指南》等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相关事宜》议案
鉴于公司拟更换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相关事宜,授权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相关报告。
三、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代表凭法人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者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 登记时间:2019年7月23日9:00-16:00
(三) 登记地点:公司会议室
四、 其他
(一) 会议联系方式:地址:南京市六合区中山科技园科创大道9号
A11栋2049室,邮编:210000,联系人:李伟蓉,联系电话:
025-83711608,传真:025-83711386
(二) 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所有费用自理
(三) 临时提案(如有)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10日前提交
五、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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