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润云: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智伟和股东孙智明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美润云资讯
2018-02-12 17:28:3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8-02-12

公告编号:2018-011



证券代码:836721 证券简称:美润云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智伟和股东孙智明收到自律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润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孙智伟和股东孙智明于2018年2月8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对其出具的《关于对孙智伟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关于对孙智明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当事人:孙智伟(一码通代码:180049344912),男,1971年1月出生。



经查明,孙智伟有以下违规事实:



2018年1月19日,你通过一次集合竞价转让的方式增



持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润云)股份,持有该股比例从 70.00%变动为 82.05%,持股比例变 公告编号:2018-011



动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75%、80%时未暂停交易。



当事人:孙智明(一码通代码:180049345431),男,1972年8月出生。



经查明,孙智明有以下违规事实:



2018年1月19日,你通过一次集合竞价转让的方式减



持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美润云)股份,持有该股比例从 29.70%变动为 17.64%,持股比例变动分别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25%、20%时未暂停交易。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1.4条的规定,属于交易违规。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第6.1条,我司做出如下决定:



对孙智伟、孙智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作为挂牌公司投资者,应当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诚实守信,规范进行股票交易。特此告诫孙智伟、孙智明,应当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并吸取教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如再次发生类似违规行为,我司将进一步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给予纪律处分。



二、公司后续整改安排



收到上述决定书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公告编号:2018-011



股东孙智伟、孙智明承诺不再违反股转系统《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行相应职责。公司董事会将组织全体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股转系统相关业务规则,强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美润云汽车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12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