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8-30
公告编号: 2016-023
1 / 3
证券代码: 836714 证券简称: 宏伟泰 主办券商: 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宏伟泰精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发关联交易公告的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具体情况介绍
1、 本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朱革飞及朱革飞配偶朱新微于2016
年 5 月 6 日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签署编号为 DG 综
保字 51552016002 的《 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本公司向银行申请短期
借款 20 万元提供担保, 担保期限自 2016 年 5 月 31 日至 2017 年 5 月
30 日。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系为保持公
司流动资金的充裕, 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 关联方未就为公司提供担
保事项而收取任何费用。
2、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7 月 31 日期间,公司因补充流动
资金需要,分别从控股股东朱革飞及股东、 董事夏必杰处借入资金 21
笔, 累计金额 4,931,000.00 元, 截止 2016 年 7 月 31 日, 以上借款
已全部归还, 借款余额为 0.00 元。
公告编号: 2016-023
2 / 3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因补充流动资金需要, 从关联方借入流
动资金, 系关联方为公司无偿提供资金, 没有收取任何费用, 也没有
占用公司资源。
由于公司工作人员对有关信息披露业务规则和关联交易管理制
度理解不到位等原因, 导致上述关联交易发生时未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及时披露关联交易公告。 现予以补发
公告,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 关联交易公告(补发)》(公告编号:
2016-022)。
二、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事项, 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构成任何不利影响, 未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因为以上关联交易受到
影响, 但上述事项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发生之时未及时披露关联交
易公告, 反映出公司治理有待完善。 公司对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
深表歉意, 敬请谅解。
三、 采取的改善措施
1、 补充披露。
四、 后续规范措施
今后公司及公司董事、 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负责人将
加强对《 公司法》 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颁布的相关制度、
细则的学习, 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杜绝类似错误再次发生, 确保
公司信息披露的完整性、 及时性。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 2016-023
3 / 3
广东宏伟泰精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