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公告编号:2017-051
证券代码:836710 证券简称:中讯邮电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司法冻结及后续情况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股权司法冻结概述
(一)股权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公司司法冻结 17,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89.00%。司法冻
结期限为2017年11月9日起至2018年11月8日止。冻结股份是中
国结算办理司法冻结登记。
(二)发生本次股权司法冻结的原因
本次司法冻结主要涉及案件“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7)苏0582
民初11530号”。
(三)本次股权司法冻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司法冻结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但存在导致公司股东发生变化的潜在风险。截止公告日,公司股东陆正明已收到“张家港人民法院(2017)苏0582民初11530号之一”,裁定书裁定:解除对被申请人陆正明在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冻结。
二、股权司法冻结所涉股东情况
公告编号:2017-051
股东姓名(名称):陆正明
是否为控股股东:是
公司任职(如有):董事长
所持股份总数及占比:17,800,000,89.00%
股份限售情况:14,850,000,74.25%
累计质押股数及占比(包括本次):17,800,000,89.00%
曾经股权质押情况(如适用): 公司股东陆正明质押14,850,000
股份给自然人吴迪,于2017年8月17日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中国
证券结算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质押证明》。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7)苏0582民初11530号《民事
裁定书》;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三、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法院(2017)苏0582民初11530号之一《民
事裁定书》。
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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