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7-12
公告编号:2017-024
证券代码:836710 证券简称:中讯邮电 主办券商:万联证券
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未能于2017年4月30日前披露《2016年年报》,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于2017年5月2日开市起股票暂停转让,详见《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停牌公告》(编号:2017-010)。
在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指引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于2017年6月29日披露了《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21),认真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股票暂停交易的事由已经消除,根据有关规定,经公司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并获得批准,公司股票自2017年7月12日开市起恢复转让。
特此公告。
张家港中讯邮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7月1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