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7
公告编号:2020-073
证券代码:836709 证券简称:昀丰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指引第 2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审议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关于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审议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及相关会议材料,控股子公司苏州恒嘉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对被担保方锐捷光电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捷光电”)的经营状况进行了充分地了解与评估,锐捷光电为苏州恒嘉现图形化蓝宝石衬底加工的主要供应商,非公司的关联企业、也非股东利益关联方。锐捷光电对该笔贷款的用途为: 全部用于其加工产线的产能扩充建设,主要系人员、电费和耗材支出,扩充后新增产能也将全部提供给公司。鉴于公司拟在近期对于此笔担保进行完全解除,不再为锐捷光电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我们一致同意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补充审议子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
公告编号:2020-073
独立董事:罗芳 方钰麟 王立普 何植松
2020 年 12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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