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1-11
公告编号:2020-064
证券代码:836709 证券简称:昀丰科技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
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昀丰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公司的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实现公司发展目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及《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等议案,并提请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就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未参加本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但未投同意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由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在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公告编号:2020-064
2、未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已参加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公司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的时间为准),要求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转让的情形;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二)回购数量
回购数量上限为:异议股东在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数量。
(三)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为异议股东取得该等股份时的成本价格(考虑公司除权除息对异议股东持有公司股份价格的影响),具体回购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四)回购有效期限
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之日起1个月内。异议股东应当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或者快递寄送(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方式交付至公司,且同时向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此期间送达其书面及电子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五)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各方均有权直接向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
公告编号:2020-064
法院提起诉讼。
三、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转让事宜。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磊
联系电话:0512-5686……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