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7
证券代码:836707 证券简称:金刚科技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8年5月15日10点
结束时间: 2018年5月15日12点
(五)会议召开方式:网络。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江苏常州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一次股
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2.审议《关于签署<定向发行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3.审议《关于因本次股票发行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确认青岛泰星石化科技有限公司及苏州英创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拟对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债转股事宜所涉及的债权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合伙企业股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法人股东应由股东单位之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4.股东出具的委托他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1)代理人的姓名;
(2)是否具有表决权;
(3)分别对列入本次大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4)委托书签发日期和有效期限;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合伙企业股东、法人股东的,应加盖单位印章。
(二)登记时间: 2018年5月14日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常州市新北区太湖东路9-1号9楼。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沈鹏靖 13218641027 沙涵萱15651211361
(二)会议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江苏金刚文化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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