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1-18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期辅导工作进展报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证监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以及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施美药业”、“公司”)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信证券”、“我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签订的辅导协议,国信证
券受聘担任江西施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辅导工作的辅导机构,国信证券根据已向贵局备案的关于江西施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辅导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对江西施美进行了第三期辅导,取得了预期的效果。现将本期辅导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本辅导期内辅导工作情况
(一)辅导时间
本期辅导期限自上一期辅导进展报告签署日起即 2021 年 10 月 22 日至本轮
辅导进展报告签署日结束。
(二)保荐机构、辅导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
辅导机构为国信证券,此外,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专业辅导机构,配合国信证券实施辅导工作。本辅导期内,保荐机构未发生变化。
国信证券对江西施美的辅导工作组建了专门的辅导工作小组,辅导人员为黄涛先生、齐百钢先生、孟繁龙先生、夏劲先生、姜淼女士、王琦女士、万翔宇先
(三)接受辅导的人员
本期辅导培训中接受辅导的人员包括公司的所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
(四)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的主要内容和辅导方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与过国信证券签署了《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辅导协议》(以下简称“《辅导协议》”)。进入辅导期后,我公司组织了专业团队会同其他中介机构对江西施美进行了全方位的尽职调查,经过各方充分讨论,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要求公司落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在此期间,我公司项目辅导人员持续协助、督促公司落实各项整改工作。
本辅导期内,辅导人员对江西施美进行了辅导培训,主要以集中培训、组织自学、问题诊断与专业咨询、中介机构协调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展开。
2、本次辅导计划的执行情况
(1)梳理公司在设立、改制重组、股权设置和转让、增资扩股、资产评估、资本验证等事项是否合法,有效。公司产权是否明晰,股权结构及演变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组织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全面学习法规知识,进一步理解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
(3)进一步规范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关系。
(4)组织公司开展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申报文件研读。
辅导工作小组结合公司主营业务与所属行业情况,密切关注行业内主要竞争对手的申报上市动态,组织公司相关负责人开展了关于同行业 IPO 招股说明书
等申报文件的研读与讨论。根据讨论结果,进一步推进完善公司各项申报准备工作。
(5)持续推进股东核查工作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关于股东信息核查中“最终持有人”的理解与适用》等文件要求下,辅导小组结合公司情况,协助公司推进股东核查工作。
(6)通过现场集中培训等方式,督促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 5%以上(含 5%)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必要的法规知识学习,包括但不限于:发行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公众公司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和履行承诺等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等。
二、辅导对象的有关状况
(一)基本情况
辅导对象名称:江西施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江鸿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1000744273829R
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2 年 11 月 15 日
股份公司成立时间:2015 年 7 月 24 日
公司住所: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大富工业园区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片剂(化药)、凝胶剂、硬胶囊剂(化药)、颗粒剂、原料药的药品生产、销售(凭药品生产许可证经营);医药产品研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辅导对象的其他情况
1、业务、资产、人员、财务、机构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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