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4
证券代码:836704 证券简称:柏莱特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让方: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让方:万丽琼、李国军
交易标的: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柏莱特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将所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柏莱特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70.00%股权以人民币7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万丽琼,30%股权以人民币30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李国军。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 1/7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34,934,983.02 元,净
资产总额为65,123,656.90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次交易
标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总资产为 24,878,600.00
元,账面值净资产为 9,187,400.00 元。本次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
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18.44%,本次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14.11%。本次交易事项未触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建厂担任上海柏莱特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监事,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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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姓名万丽琼,性别女,国籍中国,住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澄湖北大道 588号梦里水乡柳园 3栋 3号 101室,2009年 4月至今担任上海礼欧商贸有限公司(原上海礼欧舞台工程有限公司)监事。
2.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二
交易对手方姓名李国军,性别男,国籍中国,住所为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新风路八中宿舍B栋1单元602号, 2013年6月至今担任上海柏莱特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仓储部主管。
3.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上海柏莱特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100.00%的股
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青浦区朱家角镇康业路901弄98号4层Z区
456室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币种:人民币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9,987,7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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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柏莱特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6月18日,注
册资本500.00万元。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持有上海柏
莱特视听设备服务有限公司100.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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