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4
证券代码:836704 证券简称:柏莱特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让方:北京柏莱特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受让方:北京德信嘉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交易标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欢乐城市(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欢乐城市(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给北京德信嘉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交易价格:人民币153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且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 1/7
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16 年末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34,934,983.02 元,净
资产额为65,123,656.90元。截至2017年9月30日,本次交易标
的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的总资产为 5,317,400.00 元,
净资产为 1,414,400.00 元。本次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个
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 3.94%,本次
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 2.17%。本次交易事项未触及《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2017年11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权转让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股权转让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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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一
交易对手方北京德信嘉华文化创意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南路701号,主要办公地点为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南路701号,法定代表人为汪玲,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000.00元,营业执照号为 91110105MA001U4G01,主营业务为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餐饮管理;电脑图文设计、制作;计算机系统服务;舞台灯光音响设备租赁;出租办公用房;酒店管理;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物业管理;住宿;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欢乐城市(北京)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51%股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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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金盏嘉园D区2号楼底商
108号
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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