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佳科技: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敏佳科技资讯
2019-09-30 17: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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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9-30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6702 证券简称:敏佳科技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江苏敏佳电子科技股份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
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为配合公司发展战略调整,公司拟集中人力、财力资源提升业务发展水平,为资本市场长期发展规划做准备,经慎重考虑,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19 年 9 月 27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议案、《关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请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将以积极的态度与异议股东进行协商,必要时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人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回购。对异议股东的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股东;

(二)未参加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对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
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事宜未投赞成票;

(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四)异议股东所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
情形;


公告编号:2019-018
(五)在回购有效期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其股票的股东。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票时的价格(考虑除权除息对股票的影响),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三、回购有效期

回购有效期为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披露之日起 10
个转让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转让申请,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人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四、特别提示及具体联系方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若选择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和公司联系。

联系人:王琦

联系电话:0512-68785822

传真:0512-68785823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向阳路 198 号

邮政编码:215011

特此公告。

江苏敏佳电子科技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9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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