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19
证券代码:836701 证券简称:盛夏星空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制度》于 2015
年12月7日经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公告如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护股东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以及《北京盛夏星空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
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本制度所称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在内的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与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之和。
第二章 对外担保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互利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令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对强令其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
第五条 全体董事应当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
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得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七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应当采用反担保等必要措施防范
风险。
第三章 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第八条 公司日常负责对外担保事项的职能部门包括财务部、总
经办。
第九条 被担保人向公司申请担保,应当提供包括被担保人近三
年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未来一年财务预测、贷款偿还情况明细表(含利息支付)及相关合同、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简介、银行信用、对外担保明细表、资产抵押/质押明细表、投资项目有关合同及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资料。
第十条 公司收到被担保企业的申请及调查资料后,由财务部对
被担保企业的资信状况、该项担保的利益和风险进行充分分析,并对被担保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情况、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人员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各项考核指标对被担保企业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成长能力进行评价,就是否提供担保、反担保具体方式和担保额度提出建议,经总经理审查同意后上报董事会。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作出担保决议后,由总经办审
查有关主债权合同、担保合同和反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由总经办代表公司与主债权人签订书面担保合同,与反担保提供方签订书面反担保合同。
第十二条 应由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须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一)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 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 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四)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五)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六)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其他担保。
第十三条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