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12-07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0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3
第三章股份......4
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6
第五章董事会......18
第六章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5
第七章监事会......27
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30
第九章通知和公告......31
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2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34
第十二章附则......3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由上海旗华码头工程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依法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上海市闵行区闵北路88弄1-17号、18-30号第13幢141室
第五条 公司官方网站:www.qhfutong.com
第六条 公司认缴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380万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开展各项业务,不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能力,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
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第十三条 经营范围:码头工程,水上工程,水上景观、水上娱乐设施及施工,室内外装潢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类项目凭许可资质经营),塑胶制品、木材、建筑装潢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金属材料的销售,模具设计及安装(除专控),体育器材设计及安装(除专控),商务咨询,从事光伏科技、塑胶科技、环保科技、新材料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许可范围: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六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第十七条 自公司提交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申请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后,公司发行的股份将依法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股票登记存管。
第十八条 上海旗华水上工程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截至2015年8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合股份5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各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起人的姓名 认购的股份数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出资时间
或者名称 (万股)
孔飞 400.00 净资产 80.00 2015.8.31
张金娟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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