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8-23
公告编号:2021-044
证券代码:836694 证券简称:家电网 主办券商:银泰证券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纪律处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给予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66 号)
收到日期:2021 年 8 月 21 日
生效日期:2021 年 8 月 20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
措施类别:纪律处分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东滨 路4269号中泰天成大楼13楼。
黄伟军,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1-044
(一)涉嫌违规事实:
截至 2021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违反
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 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黄伟军未能忠实、勤勉 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业务规则》第 1.4 条和《信 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6.3 条和《信息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
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作出如下决定:
给予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给予黄伟军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挂牌公司应当自收到本纪律处分决定书之日起 2 个交易日内,在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披露相应信息。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已停顿,上述纪律处分将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不利影 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已停顿,上述纪律处分将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一)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1、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接受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纪
公告编号:2021-044
律处分的决定。
2、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高度重视本次收到的纪律处分,将认真吸取教训, 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信息披露规则》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尽力做到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将 以更积极的态度做好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给予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纪律处分 的决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纪律处分决定书〔2021〕366 号)。
深圳家电网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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