皓华网络: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摘牌皓华资讯
2023-06-09 16:30:1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6-09


公告编号:2023-005

证券代码:836689 证券简称:皓华网络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深圳市皓华网络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局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皓华网络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及吴启晨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23 年 6 月 8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6 日

作出主体: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措施类别:行政监管措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深圳市皓华网络通讯股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本公司

份有限公司

吴晨启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时任董事长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信息披露违规。
二、主要内容


公告编号:2023-005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截止 2023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该行为
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91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等相关规定。吴晨启作为公司董事长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吴晨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的正常运营,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良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该行政监管措施未涉及到财务罚款,不会对公司财务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正积极推进年报审计工作,争取尽快完成年报审计,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编制并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责任主体将认真吸取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增强规范运作意识,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切实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23-005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3]69 号
深圳市皓华网络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