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能国际:东方财富证券关于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1)
超能国际资讯
2020-06-30 16:00:38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6-30


东方财富证券

关于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东方财富证券(以下简称“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能国际”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主办券商,通过持续督导,发现公司存在以下情况:
一、 风险事项基本情况
(一) 风险事项类别

□ 涉 及 重 大 未 决 诉 讼 仲 裁 □ 停 产 、 破 产 清 算 等 经 营 风 险
□重大债务违约等财务风险 □重大亏损、损失或承担重大赔偿责任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

□公司及关联方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或处罚
□董事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等公司治理类风险
□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等无法履职或取得联系
√公司未能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其他
(二) 风险事项情况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行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
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对超能国际及其董事长、董事会秘书朱泽侨出具了《纪律处
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0﹞40 号)(以下简称“《告知书》”),《告知书》显示公司涉嫌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且未根
据《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告﹝2020﹞264 号)的要求发布延期披露年度报告的临时公告及主办券商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专项意见,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挂牌公司时任董事长、时任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负责人)朱泽侨未能忠实、
勤勉地履行职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十三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根据《业务规则》第 6.2 条、第 6.3 条及《信息
披露规则》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拟决定:

给予深圳市超能国际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给予朱泽侨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并记入诚信档案。
二、 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告知书》的规定,超能国际及朱泽侨有权在收到《告知书》之日起的五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申辩,届期未申辩的,全国股转公司将做出正式的纪律处分决定。
三、 主办券商提示

主办券商已通过邮件等方式将《告知书》发给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并督促公司及时就该事项发布公告。
主办券商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目录

《纪律处分事先告知书》(股转系统自律函﹝2020﹞40 号)

东方财富证券
2020 年 6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