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3
扬德股份: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1)利润表设立“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
(2)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印花税计入“管理费用”项目;
(2)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
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计入“应交税费”项目。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l)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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