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4-23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6683 证券简称:四达新材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20 年 1 月 1 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
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规定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
公告编号:2021-007
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实质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对 2020 年 1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合同变更,公司采用简化处理方法,对所有
合同根据合同变更的最终安排,识别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以及在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履约义务之间分摊交易价格。采用该简化方法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于 2019 年度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3 号》,该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六、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决议》
《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决议》
公告编号:2021-007
浙江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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