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5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简称《股票发行业务细则》)、《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作为北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伟业”或“公司”)的主办券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或主办券商)对科诺伟业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公司2016年4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起至2016
年12月31日止,共有一次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科诺伟业此次股票发行方案于2016年7月26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2016年8月16日,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公告了修订后的《股票发行方案》。并于2016年8月11日经公司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 3 名投资者,包括 1
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机构投资者和2名自然人,2名自然人均为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发行数量为76,783,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1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 185,047,03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 422,358.49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184,624,671.51元。
2016年8月2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募集资金到
位情况出具了天健验[2016]1-17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2016年8月15日,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缴存至公司在浦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91050154740006868账号内。
2016年9月2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北
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7106号),对本次股票发行予以备案确认。公司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及专户存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科诺伟业在浦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营业部开立的人民币存款账户91050154740006868账号内。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科诺伟业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改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浦发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开立银行专项账户(开户账号为 91050154740006868),并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及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然而,公司出于经营方面的考虑于2016年9月30日将全部募集资金185,047,030
元(未包含募集资金所产生的利息收入)由专户转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账户,即中国银行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支行开立的存款账户319460745181账号内。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185,047,030.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70,577.69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5,047,030.0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70,577.69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科诺伟业在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北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披露。但公司未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和审批权限对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将募集资金转移出专户的行为违反了《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北京科诺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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