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4-24
公告编号:2023-017
证券代码:836619 证券简称:显鸿科技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业务指南》等有关规定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内蒙古显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的议案》、《关于为公司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并签署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1年12月1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同意(股转系统函[2021]3916号),本次定向发行为发行对象确定的定向发行,发行对象共计2人:内蒙古智慧科教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与杭州瑞庆一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公告编号:2023-017
(有限合伙),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此次公司共发行股票3,012,000股(其中限售0股,无限售3,012,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120,000.00元。投资人于2022年3月25日将募集资全额存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管理账户(账号:05539101040014843)进行存放、管理和使用,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9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2]第ZH50027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新增股份于2022年4月14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根据《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和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已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管理账户
(账号:05539101040014843)。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缴
存到上述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管理账户。并已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林格尔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接受针对募集资金使用的三方监管。
公司已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予披露,并经 2021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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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和2021 年 11 月 3 日召开的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监管和责任追究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借款。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已使用
30,120,000.00 元(不含利息),结余 0.00 元(不含利息)。
募集资金存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120,000.00
利息 2,494.56
账户管理费/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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