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3
公告编号:2018-040
证券代码:836612 证券简称:瑞博龙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性交易。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关联方为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或贷款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担保、信用担保、质押担保等各种形式的担保。
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万强、赵胜国、刘芳共同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提供连带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郑万强先生向公司提供借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合计总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500万元。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8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议案关联董事郑
公告编号:2018-040
万强、刘芳、赵胜国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关联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郑万强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里凤芳园2楼3门
2.自然人
姓名:刘芳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西里凤芳园2楼3门
3.自然人
姓名:赵胜国
住所:河北省邯郸市曲周县稽山南苑11号3单元
(二) 关联关系
郑万强先生、刘芳女士,赵胜国先生为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权分别为28.42%、18.33%、22.17%。三、 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8-040
四、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纯受益行为,公司无需向关联方支付任何费用,属于关联方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行为,没有签署相关协议。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 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是有利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 备查文件目录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山东瑞博龙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