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远新材: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鹏远新材资讯
2019-01-08 18: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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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1-08


公告编号:2019-002
证券代码:836588 证券简称:鹏远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1月28日10时00分。

预计会期半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1月2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19-002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18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鉴于对公司承担持续督导职责的主办券商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拟将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推荐业务及人员整体转移至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方正证券不再保留主办券商推荐业务资格及业务,经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协商,双方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公司拟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于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关于对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以下简称“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关于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三)审议《关于公司拟与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及《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书》(附生效条件)。约定自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无异议函之日起生效。待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项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审核通过后,将由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公告编号:2019-002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解除持续督导后续事项的议案》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递交申请与报备材料;
(2)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委托授权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1月28日8时30分至9时30分
(三)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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