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远新材: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鹏远新材资讯
2018-09-14 15: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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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8-09-14


公告编号:2018-016
证券代码:836588 证券简称:鹏远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18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道静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8年7月20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杭州签订协议,公司拟向该行申请新增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由杭州瑞祥实业有限公司、浙江鹏硕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鹏晟纸业有限公司、常州联科创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人民环保

公告编号:2018-016
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远之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道静、唐杭敏等八家关联方为该笔贷款无偿提供担保。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863,6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杭州瑞祥实业有限公司、浙江鹏晟纸业有限公司是受同一实际控制人张道静和唐杭敏控制的企业,同时张道静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唐杭敏担任其监事,杭州远之源科技有限公司是杭州瑞祥实业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鹏硕进出口有限公司和常州联科创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杭州人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系监事会主席担任总经理的企业。

股东张道静和唐杭敏与上述议案存在关联关系,需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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