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8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6588 证券简称:鹏远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举行其他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12日10时00分-11时30分。
预计会期半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7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
公告编号:2018-014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183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追认公司申请贷款并由关联方无偿提供担保的议案》
2018年7月20日,公司与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于杭州签订协议,公司拟向该行申请新增不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由杭州瑞祥实业有限公司、浙江鹏硕进出口有限公司、浙江鹏晟纸业有限公司、常州联科创佳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人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站远之源科技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张道静、唐杭敏等八家关联方为该笔贷款无偿提供担保。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委托授权书。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12日8时30分至9时00分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183号公司董事会办
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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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杭丽;电话:0571-88793125,传真:
0571-88777781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提交公司董事会。
五、备查文件目录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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