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11
证券代码:836588 证券简称:鹏远新材 主办券商:方正证券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吸收合并概述
(一)基本情况
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远新材”、“本公司”)因经营管理的需要,为优化资源配置,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鹏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鹏博”)。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为存续方,杭州鹏博予以注销。
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7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杭州鹏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内容详见2017年4月11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吸收合并双方的情况介绍
(一)吸收合并方
名称: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4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路137号
注册资本:壹仟万整
法定代表人:张道静
经营范围:生产:复合包装材料、制品。(杭州余杭区仁和街道獐山路245号2幢) 服务:复合包装材料、制品(用于建筑隔热保温、反光材料、机械设备包装、隔离服、淋膜帐篷布、箱包以及纸制包装)的技术服务;批发、零售:复合包装材料、制品(用于建筑隔热保温、反光材料、机械设备包装、隔离服、淋膜帐篷布、箱包以及纸制包装);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以从事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吸收合并方
名称:浙江鹏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4月16日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莫干山路2181号
注册资本:伍佰伍拾万元整
法定代表人:杜习珺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及制品的生产。 包装材料的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本次吸收合并的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 本次吸收合并基准日为2017年3月31日。
(二)本次吸收合并,被吸收合并方在吸收合并前系吸收合并方的全资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以被合并方账面净资产价值为基准进行吸收合并。
(三)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本公司享有或承担。
(四)本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杭州鹏博全部资产、负债和业务,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本公司存续经营,杭州鹏博注销。
(五)合并完成后,杭州鹏博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及人员并入本公司,吸收合并时及吸收合并完成前杭州鹏博的全部债权债务由本公司承继。
(六)委托董事会编制吸收合并相关表格及清单,履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资产过户等程序。
(七)合并双方共同完成杭州鹏博所有资产交付公司的事宜,并办理资产转移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八)合并双方分别履行各自法定审批程序,获得批准后将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具体实施吸收合并程序。
(九)合并双方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
四、吸收合并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吸收合并,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增强管理协同,更好地配合公司经营战略调整。
(二)杭州鹏博作为鹏远新材的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的财务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本次合并不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
(四)合并后公司的经营范围将根据公司和杭州鹏博现有的经营范围进行相应调整(以工商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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