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有棵树资讯
2017-08-03 1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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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8-03

证券代码:836586证券简称:有棵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8月1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四清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26,41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7.92%。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员工持股方案(草案)的议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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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议案内容



为保持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以及充分调动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公司拟通过新设立的日照智汇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智瑞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智轶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日照智源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认购深圳市有棵树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有棵树基金”)新增份额的方式实施员工持股方案。即上述四个合伙企业对有棵树基金进行同比例增资,认购有棵树基金新增出资份额 2,000 万元,对应本公司股份数为10,700,800股,占本公司持股比例 4.63%。参与对象通过认购上述四个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票。本次员工持股方案授予的人员包括董事龙良玉;监事陈阳波、乐传焱;高级管理人员及骨干人员王章民、曾祥文、禹华锋、王振铭、蔡超军,共 8 人。



本次员工持股方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年 7月 17日



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平台披露的《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方案(草案)》(2017-057)。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26,418,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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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海豚供应链相关主体业务整合与剥离方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战略调整,拟对公司旗下香港海豚供应链相关主体全部权益(包括全部资产及负债)做出剥离。本次交易前,公司先将旗下香港海豚供应链相关业务 13 家主体整合至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维康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整合完成后,由日照青山绿水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深圳市维康氏电子商务有限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的价格将以 2017年 6月 30 日为基准,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值为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根据公司审计报告【安永华明(2017)审字 61262981—B01 号】及分部报表相关财务数据,本次资产剥离方案不构成《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本次资产剥离方案详见公司于 2017年 7月17 日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www.neeq.com.cn)平台披露的《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2017-058)。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36,771,4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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