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棵树: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有棵树资讯
2017-04-26 18:47:44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6

证券代码:836586 证券简称:有棵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5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肖四清主持,公司现有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人,监事及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议案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肖四清先生自任职以来,按照《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开展了有关工作,现就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情况编制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议案内容: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自成立以来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现就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制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议案内容: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编制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更正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2016年经过审慎评估研究决定,采用新收入确认



政策:由原先发货确认收入,改由终端消费者收货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政策更加稳健保守。另外,根据审计师建议,公司对部分海外采购存货运费进行了资本化处理,以更加准确地反映存货实际价值及成本结转。故相应2015年度数据作为比较数据也需要进行追溯调整,以符合本年度的列报可比性和会计处理准确性的要求。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及追溯调整2015年报表相关数据的议案》,更正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表决结果:同



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议案内容:2016年度深圳市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公司股东的支持下,通过加大研发力度、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等措施,取得了预期的经营成果。现编制《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基于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情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在



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且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