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9-10
公告编号:2018-029
证券代码:836581 证券简称:捷思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本次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9月26日10:00。
预计会期1天。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29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9月21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B座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议案
公司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配偶李雁为公司委托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公司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名下房产抵押,房屋所有权证号:X京房权证朝私字第529048号。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8年9月26日8时至9时
公告编号:2018-029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B座6层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马亚琪;联系电话: 010-62691201;传真:
010-62691279;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B座6层;邮政编
码:100080。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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