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8
公告编号:2017-041
证券代码:836581 证券简称:捷思锐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11月2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21号B座6层,公司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邢文华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0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46,691,22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19%。
二、议案审议情况
公告编号:2017-041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其配偶为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贷款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由于业务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申请综合授信,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保函额度人民币伍佰万元,借款期限为两年,实际借款金额与借款期限等事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该笔借款由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同时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其配偶李雁为北京石创同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实际控制人邢文华及其配偶李雁承担个人无限连带保证责任;邢文华以名下房产证编号为X京房权证朝私字第529048号的房产抵押;公司以名下“终端对讲系统”和“无线网关”实用新型专利质押。具体事项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9,802,836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邢文华需回避表决,同时股东北京同力义德科技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众城义德科技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邢文华,也需回避表决,上述股东均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 公告编号:2017-041
数共计26,888,387股。
三、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
北京捷思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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